1.搭建充分就业平台,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,应届大学毕业生有创业培训需求的全部予以免费培训。
2.对符合依法参保缴费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,给予稳岗补贴。
3.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实际履行劳动合同1年以上的用工单位,按照上年度每人最低工资标准50%对用人单位给予补贴,最长期限2年;对残疾人从事科研等给予补贴。
4.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,为就业年龄段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,通过配发就业物资等扶持方式,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创业160名。
5.按照不低于2015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%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0%的标准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。
6.全面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。
7.完善困难学生的教育帮扶、资助体系,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辍学,深入开展“万户特困户结对救助”、“幸福长春•圆梦助学”等救助活动。
8.坚持因人因地施策,实施精准扶贫,确保60%以上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。
9.为全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按照大学(大专)生每人每年1万元、中专、技校生每人每年8000元的标准提供助学补贴,帮助他们完成学业。
10.继续为全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按照小学生200元/人、初中生300元/人、高中生400元/人的标准发放购书卡或学习用品。
11.做好各项残疾人补贴发放工作,为“三无一靠”残疾人按照城镇每人每年2400元、农村每人每年144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;为拥有机动轮椅车的残疾人按照每年每车260元标准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;为考取驾驶证的残疾人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驾照补贴。
12.为贫困0—8岁脑瘫、自闭症残疾儿童提供每人每年12000元的康复训练补贴。
13.推进公立医院改革,完善分级诊疗体系,逐步构建“基层首诊、双向转诊、急慢分治、上下联动”的就医新秩序;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,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,缓解群众看病难、看病贵问题。
14.建立生命晚期舒缓疗护制度,将晚期癌症、终末期脑出血和脑梗塞纳入首批治疗病种,参保人员只需承担住院起付线费用。
15.将脉管炎、青光眼等疾病纳入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范围;将难治性癫痫病纳入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。
16.巩固完善新农合和基本药物制度成果,推行家庭医生服务模式,签约率达到35%。
17.提高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标准,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均提高到130元/月。
18.启动医保“夕阳健康”行动计划,进一步提高85周岁以上参保老人住院补偿标准,住院起付线不分医院级别每次均为100元;将85周岁以上参保老人全部纳入医疗照护保险范围,根据失能情况确定不同的待遇补偿标准。
19.以幸福里助老中心为依托,为老人提供7大类55项服务;进一步推广居家养老定制化服务模式,为老人提供便捷高效服务。
20.设立全市特殊教育示范学校,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学生“零拒绝”,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。
21.持续开展公办学校和在职教师乱办班、乱补课、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治理,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。
22.搭建智慧教育服务平台,利用“互联网+”,在各学校实施优质教育课程资源全覆盖项目建设。
23.加大教师交流力度,送艺术教育到农村学校,让农村学校孩子免费学习艺术特长,实现教师常态流动、资源成果共享。
24.加大帮扶助学力度,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小学生按照小学每生每天6元,初中每生每天7元的标准提供营养午餐补贴;对我区农村贫困家庭儿童按照小学每人1000元,初中每人2000元,高中每人3000元的标准实施就学资助。
25.为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残疾人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按本科5000元、大专3000元、中专2000元的标准发放奖学金。
26.构建城市半小时、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,让群众获得更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。
27.免除无丧葬补助去世居民基本殡葬消费。 |